【黎智英案】張劍虹供稱黎智英主張「和勇不分」 不認同黎只呼籲和平示威
發布時間: 2024/01/30 13:47
最後更新: 2024/01/30 19:15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3間公司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共3罪,案件今(30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首名從犯證人、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踏入第9天作供, 黎一方指《蘋果》因流失廣告客戶而推出「撐小店」分類廣告計劃,以開拓其他收入來源。張不同意說法,指黎從商多年,應知道分類廣告較大型廣告難以賺取收入。張另不同意黎只呼籲和平示威,指黎認為要「和勇不分」。
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踏入第9天作供,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時指,張在早前控方主問時曾提及黎於飯盒會中提出「撐小店」分類廣告計劃,彭指這是因為《蘋果》當時流失廣告客戶而推出,以開拓其他收入來源。
張不同意說法,指黎從商多年,應知道分類廣告較大型廣告難以賺取收入,張又指「撐小店」分類廣告計劃起初是免費實行,在大半年間均未有收費計劃,黎亦從未提及要收費。張不同意計劃屬《蘋果》收入來源,直指計劃入不敷支。
彭又向張指出,「撐小店」計劃並非指「黃店」,只是剛好大多「黃店」也是小店,又指支持「黃色經濟圈」與黎信奉的自由市場原則相反。張供稱,雖然計劃名字是「撐小店」,但黎提及「只要一日有抗爭,『黃色經濟圈』都要存在。」。
彭展示一段WhatsApp 對話,當中張向黎提議減少作家古德明的稿量,黎同意並指「他有時太偏激」,彭問及對話中「偏激」的意思是甚麼。張供稱不清楚黎的意思,又指當時正邀請顏純鈎撰寫副刊專欄,所以提議減少古的稿量,由於黎接納提議,所以張亦沒有再追問。
彭向張指出,黎只呼籲和平示威,張不同意說法。彭展示三篇分別在2019年間遊行前夕發布的《蘋果》報道,指報道內提及的遊行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。彭問及張是否同意《蘋果》只呼籲和平示威。張供稱,後來暴力行為越演越烈,黎認為要「和勇不分」,《蘋果》亦跟隨黎的立場,將暴力行為刊登,並以較同情及支持抗爭者的角度報道。
彭問及張是否認為有關暴力及示威的觀點不正確,張供稱,個人認為有問題,但自己作為《蘋果》社長,當然要執行黎的政策。
彭展示一段2019年11月14日的WhatsApp對話,當中張對《蘋果》前主筆楊清奇指,「主筆,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,潑易燃液體燒阿叔、燒法院等行為,我們認為過了份」。
彭向張指出,黎在參與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的節目後,未有致電張,黎亦未有提及他曾與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,及請求美國支援反修例運動。張均不同意說法。
彭又指出,張在接受主問時稱黎曾要求張,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一事做到「最大效果」,彭再問及張此事是否值得報道的新聞。張同意是值得報道的新聞。彭遂展示多篇不同報章就此事的報道,彭指《大公報》的標題為《陳方安生「告洋狀」 向彭斯獻媚》,與《蘋果日報》的報道角道截然不同。彭問及用不同角度報道同一件事是否沒有問題,張同意說法。
彭指張早前供稱,黎曾於2019年6月要求印製10萬張長幡並夾附在《蘋果》中派發,質疑說法並非事實,指該10萬張長幡是由泛民派發。張則指,這是黎要求在長幡背面寫上「罷巿、罷課、罷工」,才替泛民派發。
聆訊今(30日)午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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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